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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通行证、入台证、护照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2019年06月26日 17:12 浏览次数:

一、港澳通行证办理指南

1、首次办理

办理材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本人近期(6个月内)二寸正面免冠白色背景彩色照片1张;

已满十六周岁的居民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身份证)原件。

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交验本人户口簿(集体户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记表》)、其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能证明监护关系材料的原件(如户口簿、出生证等)。

2、办理流程

    咨询领表→填表→审表取号→递交申请→缴纳费用→审核审批→制证→领证

3、续签

    网上续签:进入江苏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选择证件受理省份→选择办证地点以及预约时间,但是要注意查看受理点可办理业务类型→查看预约须知并点击确认→填写个人信息完毕之后提交→预约信息确认→确认无误后,预约成功→到了预约时间,前往现场办理。

    窗口续签:申请者持本人身份证和往来港澳通行证到南京出入境管理分局办理相关的续签手续(可选择南京出入境管理分局、江苏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或邮政快递)。

 

二、台湾通行证办理指南

办理材料

1、赴台湾个人旅游

(1)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一份。

(2)本人近期(六个月内)二寸正面免冠白色背景彩色照片一张。

(3)已满十六周岁的居民交验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身份证)原件。

(4)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交验本人户口簿(集体户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记表》)、其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能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原件(如户口簿、出生证等)。

2、赴台湾团队旅游

除按照赴台湾个人旅游提供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有资质组团社出具的参团旅游证明。

(2)申请人为旅游团领队的,还需交验“赴台旅游领队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交组团社出具的确认公函。

 

办理流程

1、按照规定填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准备好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人需要提交本人数码照片两张,可直接在现场进行拍照(亦可在公安局认可的拍照点拍照,需领取照片回执)。

3、受理申请、缴纳费用。

4、领取证件:

(1)提交申请后,申请人可根据《受理回执单》上的预约取证日期,由本人或他人持《受理回执单》到提交申请的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证件,请申请人务必妥善保管好《受理回执单》。

(2)申请人如需通过邮政速递领取证件,可在交完费后,凭《受理回执单》到接待大厅内综合服务区的邮政速递专柜办理委托。

(3)已交费的《受理回执单》遗失的,申请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在出入境受理点查询申请业务编号,到受理点缴费处开具已交费证明并凭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领取证件。

 

三、入台证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1、已经办理完毕《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2、需要具备一定的财力(学生无需此证明);

3、南京户籍

 

办理材料

1、大陆往来台湾通行证:六个月以上效期之往来台湾通行证 + 含有台湾个人旅游签注(G签)

2、身份证明:户口簿整本复印件(到第一页空白页)

3、照片:2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

4、紧急联络人:大陆紧急联络人身份证及整本户口簿复印件(须与出行者有亲属关系)

5、财力证明:

需要提供由单位开具的年薪12万元以上的在职收入证明;或5万元以上的银行存款冻结证明;或3个月内的经银行盖章的国际信用卡(如Visa、Master)的对账单。同一户口簿上的家庭成员一并申领时,只需其中一名家庭成员出具以上三项中的任何一项资产证明即可。

6、申请表:

来台湾从事自由行个人旅游申请书

紧急联络人资料表

台湾个人旅游行程表

随同亲属名册表

 

办理流程

1、南京市民须先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台湾通行证办理指南)并获得“G签注”;2、将材料准备齐全,委托有资质的旅行社代办;

3、取得入台证。

 

四、护照办理指南

办理材料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

   在居民身份证未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注:自2015年12月28日起,公民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不再需要提交户口簿,未成年人、外地户口等具体情况可电话咨询,以当地受理民警最终答复为准。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受理: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普通护照申请材料后,应当询问当事人。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审批:审批签发机构收到受理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后,对符合签发规定的,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的名义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制证:制证机构应当在本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制证工作。

4、领证:申请人本人须按照出入境管理部门通知的取证日期按时领取证件。领取证件后,请仔细核对证件内容,发现差错,及时改正。

 

温馨提示:

1、公民领取普通护照后,应当在持证人签名栏签署本人姓名。

2、护照有效期为5年有效和10年有效两种。针对普通护照持有人不同年龄,规定了不同的有效期。其中,未满16周岁的人员申领普通护照有效期为5年,16周岁以上为10年,同时取消了护照延期的规定。

3、申请人所持普通护照失效,重新申请普通护照的,应当为其办理曾持照加注。

 

以上内容解释权归保卫处。若本办理指南与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规定相冲突,以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规定规定为准。

办理地点:

    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服务中心地址:秦淮区白下路173号市红十字医院正对面。

咨询电话:025-84420254;网址:http://www.njga.gov.cn

    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地址:玄武区红山路196号红山路东侧十字街公交车站旁。

咨询电话:025-84421143;出入境咨询电话025-84427165

    南京市公安局孝陵卫派出所地址:玄武区小卫街222号。

咨询电话:025-84421187、025-84427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