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公安局相关户籍规定要求,2021级研究生新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要求如下:
一、全日制非南京家庭户新生自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研究生报到期间以学院为单位集中收取办理,集中办理时间到2021年10月底截止。咨询电话:卫岗校区025—84395432;浦口校区025-58606509。
二、户口迁移证要求
1、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需认真核对户口迁移证各项内容,必须与本人身份证、学籍、新生录取通知书一致,发现错误要及时与迁出户口的派出所联系更正。
2、出生地和籍贯一栏必须详细到市县或者具体地区。
3、迁移证不允许擅自涂改,修改内容必须加盖“公安机关户口校对专用章”。
4、迁移原因为大中专招生。
5、迁移地址一栏卫岗校区填写“江苏省南京市南京农业大学”或“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童卫路6号”;浦口校区填写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点将台路40号。
6、原住址一栏必须有(城镇)或(乡村)。
7、右下角有效期上必须加盖“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有效期过期不影响新生当年落户。
三、户口迁入所需材料
1、“户口迁移证”原件。
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数码照片白底证件照”电子档。
4、浦口校区新生另需填写 “户籍信息采集表(纸质版)”(表格在附件下载)。
以上材料交给学院,报到时两校区所有新生在学院填写“新生居住信息统计表(电子档)”,所有材料由学院分别交对应校区保卫处。
南京农业大学保卫处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