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20年毕业生集中办理户口迁移须知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26日 15:14 浏览次数:

    根据辖区玄武公安分局要求2020年应届毕业生集中办理户口迁移统一采取本人微信办理,办理要求如下:

一、办理范围:2020年应届毕业生。

二、办理方式:玄武分局微信公众号,咨询电话84421143。

三、办理所需材料:

1、迁往工作单位:报到证、常住人口登记表、身份证;户口迁往就业单位,凭就业报到证办理。建议先报到待单位确认户口迁往地址后再线上申请,迁往地址应当填写报到证抬头上的单位或地址,如果不一致,需提供迁往地址与报到证相关联的三方协议,或者就业单位证明,或者落户地公安机关证明。

2、迁往原籍:毕业证、常住人口登记表、身份证;户口从原籍(入学时户口迁出地)迁出落户大学集体户至今,没有再次迁移,原籍住址也未发生变化的,迁往地址应当填写本人常住人口登记表上登记的原籍住址;如果因读研、转学等原因户口发生过迁移,原籍住址未发生变化的,需要提供原籍派出所的户口注销证明或者居民户口簿;如果原籍家庭住房发生搬迁,现户籍住址发生变化的,需要提供目前家庭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明或者同意落户意见书。

3、迁往高校:录取通知书、常住人口登记表、身份证;户口迁往研究生录取院校,凭录取通知书办理建议待入学报到前再线上申请,以免户口迁移证到期作废;如果继续留在本校读研,则无需办理户口迁移。

4、户口迁往其他地区: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常住人口登记表、身份证;因投靠配偶、人才落户等原因申请异地落户的,请先到拟迁入地公安机关申请,开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四、常住人口登记表发放:

1、学院向保卫处提供毕业生名单(电子档发送至xiefei@njau.edu.cn),保卫处依据名单整理出毕业生的‘常住人口登记表’交给学院。学院将‘常住人口登记表’发给准备迁移户口的毕业生并做好领取登记,学期结束前请将登记内容交给保卫处。

2、确定迁移方向的毕业生通过微信办理户口迁移。

3、未确定迁移方向的毕业生户口保留在学校,‘常住人口登记表’由学院统一于学期结束前返还给保卫处。

五、微信办理流程:

1、关注微信公众号“玄武公安”→办事办证→户政业务→线上申请→户口迁移→迁出市外→选择“大学生集体户迁回原籍”(或者“大学生毕业迁往就业单位”,或者“因招生被大学录取”,或者“宁聚计划”人才落户,或者“持有《准予迁入证明》”)→按照模板准备材料并拍摄照片→添加照片→提交。

2、申请信息提交后,请按平台推送的相关提示信息办理。工作人员预审核通过后,请选择“我要申请网上办证”。审批通过后,请提交收件人信息,全流程线上办理,不见面审批,通过邮政EMS快递送达“户口迁移证”,无需本人到公安机关办理。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可通过办证服务平台左上角的“微信咨询”与工作人员线上联系,或通过办证服务平台右上角的“电话咨询”84421143与工作人员直接联系。或咨询保卫处户籍室地址:行政南楼B108室,咨询电话84395432。      

                          

  

玄武公安微信二维码


     

   

南京农业大学保卫处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