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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居民身份证须知

发布日期:2019年06月26日 17:11 浏览次数:

一、集体户口师生办理居民身份证按以下程序办理:

    1、到保卫处借用常住人口登记表(换证不需要借用常住人口登记表可直接凭原身份证办理);

2、本人携带常住人口登记表、原身份证(丢失不需要带)、到孝陵卫派出所或玄武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居民身份证;

3、归还常住人口登记表;

4、自办理之日起一个月后,凭身份证领取凭证、原身份证(丢失不需要带)、工作证或学生证到孝陵卫派出所领取新证。

二、如需要急用身份证,可在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同时,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申请方式等同办理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有效期三个月,可在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至孝陵卫派出所或玄武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领取。

 

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地址:玄武区红山路196号红山路东侧十字街公交车站旁。

咨询电话:025-84421143;出入境咨询电话025-84427165

 

南京市公安局孝陵卫派出所地址:玄武区小卫街222号。

咨询电话:025-84421187、025-84427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