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管理 | 部门职责 | 正文

保卫处(部)综合政保科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19年06月25日 18:50 浏览次数:

 保卫处(部)综合政保科工作职责

一、       组织全处文件资料的编辑,做好全年工作计划、总结、公文、通知、报告、请示等文件拟稿工作,起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编写《安全工作月报》

二、       协调处领导处理有关行政事务及工作调研,协调各科工作。

三、       负责各级安全保卫会议会务工作,管理处内人事、财务和日常事务。

四、       负责全处文件的收发、等级、传阅、转送、催办、存档、保管等公文管理和档案工作。

五、       做好政保工作,及时上报信息,负责学生纠察队工作。

六、       做好户口、居民身份证有关政策宣传和日常借用与管理,办理师生集体户口申报、迁入、迁出手续,做好集体户口人员的居民身份证申领、换发、补发工作。

七、       开展新生军训训练,做好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做好军校共建双拥工作。

八、       接待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回复校务信箱。

九、       安排平时及节假日值班备勤工作。

十、       负责部门公章和介绍信的保管和使用。

十一、           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