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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级研究生新生户口迁移须知

发布日期:2020年06月23日 10:44 浏览次数:

 根据南京市公安局相关户籍规定要求,2020级研究生新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要求如下:

一、全日制非南京家庭户新生自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研究生报到期间以学院为单位集中收取办理,集中办理时间到202010月底截止。户口咨询电话:02584395432

二、户口迁移证要求

1、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需认真核对户口迁移证各项内容,必须与本人身份证、学籍、新生录取通知书一致,发现错误要及时与迁出户口的派出所联系更正。

2、出生地和籍贯一栏必须详细到市县或者具体地区。

3、迁移证不允许擅自涂改,修改内容必须加盖“公安机关户口校对专用章”。

4、迁移原因为大中专招生。

5、迁移地址一栏填写“江苏省南京市南京农业大学”或“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童卫路6号”。

6、原住址一栏必须有(城镇)或(乡村)。

7、右下角有效期上必须加盖“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有效期过期不影响新生2020年落户。

三、户口迁入所需材料

1、新生办理户口时须携带“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数码照片电子档(白底证件照)”交给学院,报到时在学院填写“新生户口信息统计表(电子档)”申报户口。

2户口已在我校因升学本校需要变更户口信息的新生报到时在学院填写“新生户口信息变更统计表(电子档)”。

四、户口不迁入南京的新生由学院统计个人资料填写“新生居住证信息统计表(电子档)”,以学院为单位交保卫处。